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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佰美法医司法鉴定所临床鉴定人参加了 省司法厅举办的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专业教育培训班
 12月4日至7日,我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人参加了由省司法厅举办的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专业教育培训班。全省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200多人参加了专题培训。省司法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田萍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。
 
田萍指出,这次培训是我省继2011年法医转岗培训以来又一次专业性强、规模大、要求高的培训活动。为了搞好这次培训,省厅于10月底至11月初,两次安排了6名法医临床类专家鉴定人参加了司法部在北京和上海举办的两期新《标准》师资培训班,又特邀了中国政法大学、西安交通大学、西北政法大学的4名专家教授,对全省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人,集中进行全员培训。据统计,在我省已许可的司法鉴定执业类别中,法医临床类业务量最大,投诉量也较多。而在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和标准中,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是最主要的适用标准。采用什么标准、执行什么标准,直接影响着鉴定意见,影响着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。我们司法鉴定管理部门、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,必须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新《标准》修订发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认真学习掌握好新《标准》,切实执行好新《标准》。
Time:2015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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